首页 旅游购物文章正文

新规实施后,广州“电鸡”交通违法将面临更严处罚

旅游购物 2024年12月09日 23:23 456 访客

“有牌证、戴头盔、按道行、远离盲区不抢行……”12月9日,广州交警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劝导,提醒他们《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今年12月30日起施行,呼吁大家提前了解新规的相关内容,文明守法出行。新规实施后,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在广州将进入“有法可依”阶段。

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新规实施后不戴头盔上路将面临警告或罚款

当天,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珠大队徐警官和同事们在滨江东路翠竹路路口,向正在等红灯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派发宣传单,提醒他们提前了解新规的相关内容。上午10时许,该路口附近西往东方向的车道上,一名女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被执勤交警及时拦下。

“头盔挂在车上却不戴在头上?”“我刚才出门太急了,因为赶着带客户去看房。”面对交警的询问,女子解释自己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原因,并称这辆电动自行车刚买回来一个月,还在等旧车过户没来得及上牌。

“我现在对你进行安全教育,待《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交警部门将对未按规范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徐警官一边提醒,一边现场纠正了女子佩戴安全头盔的方式。由于该女子半年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执勤交警对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首违警告。

据悉,《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和乘坐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记者现场了解到,这意味着,新规实施后,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在广州将进入“有法可依”阶段。12月30日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未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上路,将被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发生事故或者出现意外情况倒地时,头部受伤情况较为普遍,这也是涉摩电事故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交警部门介绍,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头部损伤和致死风险。

“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正确、有效地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交警部门提醒,在正确选择安全头盔方面,市民群众可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具有3C认证、质量合格的头盔。安全头盔应符合自己的头围尺寸、头型,尽量贴合头部。此外,安全头盔要戴好。市民群众骑行时应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后翘,同时将扣带调节器旋紧,调整到不晃动且舒适的状态。

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

“电鸡”交通违法将面临更严处罚

未悬挂号牌、驾驶非机动车牵引车辆、遮挡号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在滨江东路翠竹路路口,数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相继被执勤交警依法查处,并接受面对面“普法”。

其中,一名男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拖着一大堆货物出现在非机动车道上。原来,他在电动自行车后座加绑了一辆手推平板车,其上堆满了纸箱、塑料瓶等大量回收废品。被执勤交警拦下后,该男子称电动自行车“刚买大概两个多月”。

“这车看上去不像是刚买两个多月吧,有没有预约上牌?”“我老婆买的,我不知道……”最终,因驾驶非机动车牵引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两种违法行为,该男子接受了处罚,并现场卸下货物进行安全转移。

“我回去后赶紧申请(预约)上牌,今天收到宣传单才知道有新规。”该男子告诉记者,待新规实施后,他拉货直接用手推平板车,不再绑在电动自行车后了。

当天上午,一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外卖小哥因用轻型封闭式货车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遮挡号牌被交警逮个正着,并被处以50元罚款。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交警部门一直以来对电动自行车涉牌证违法行为保持严管态势,截至目前,全市今年共计查处电动自行车涉牌证类违法行为56万多宗。这部分违法车辆大多涉及无牌、非法改装和逃避执法等情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

新规12月30日起实施,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违法行为处罚将更加严格。以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为例,届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针对遮挡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关于新规,还有一个方面需要向大家重点提醒。”徐警官说,《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为此,交警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和驾驶人,有交通违法的请尽快去处理。

广州交警表示,为保障《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广州交警提前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劝导,一是让大家提前了解法规内容,二是让潜在的违法行为及时得到纠正,方便大家安全出行。“我们在此也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可提前了解法规的相关内容,文明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波

个人随笔 鲁ICP备20004477号-1